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一下,我在工地到上班时间在一楼工地门口保安亭拿安全帽摔倒被铁皮割伤,还没上楼去做事,是属于工伤吗

2018-11-13 10:3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上班时间摔伤,属于工伤的情形,按照国家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需要先到当地的专业机构去做劳动工伤等级的鉴定,需要等到工伤等级的鉴定结果出来之后,才能判断具体的赔偿金额。因为赔偿金是需要看工伤鉴定等级才能确定的。
    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实际必要费用都需要赔偿,具体数额建议咨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 上班时间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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