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干喷漆工,2013年入职于2016年10月医院诊断接触性皮炎,能按职业病赔偿吗?是工伤吗?如果公司不成认我该怎么办?感谢回答

工伤索赔
2018-11-13 11:39: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职业史和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资料,到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职业病诊断,如果通过审核,则获得《职业病诊断受理通知书》,然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诊断为职业病后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凭借这份《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就可以直接向单位索赔,也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当地法院起诉,这个作为证据足以。当然,你也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
    如果被认定为职业病,可以依照当地的职业病赔偿标准索赔,这个一般属于地方性法规调整。
  • 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1、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等;
    2、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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