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今年结婚了,想买房子是我们出的。 我丈夫会写他的名字。 离婚后有一半的房子吗?我丈夫,他能把房子的名字改成女儿的名字吗? 我该怎么办? 谢谢你

离婚
2020-08-18 06:5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处理方法,2001年新婚姻法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而且该规定也并非仅仅针对离婚房产分割。即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看出,“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是新婚姻法规定的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一项基本原则。关于此项原则的适用,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新婚姻法把照顾“子女”放在了照顾“女方”权益的前面。
  • 认定婚后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以房产证上记载的姓名为标准,而是看用以买房的财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房产就为夫妻婚后的共有财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不改变它是共同财产的性质。
    至于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是可以双方协商的,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诉诸法院。
  • 婚后在该房产增加另一方的名字,且办理了变更登记,都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予,该赠予行为有效。而婚后加名字离婚房产不一定是一人一半,而是各自享有的份额分居产权证上登记的份额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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