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在商场滑到了,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商场是不是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呢?我妈妈能请求商场赔偿吗?

2018-06-13 11:0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权责任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说多个小孩扔东西砸坏车窗找谁负责?
    多个小孩扔东西砸坏车窗,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话,每个孩子的监护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此时的共同侵权人想要免责的话,必须指出具体的侵权人才可以免责,行为人要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具体侵权人的,共同行为人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这种数人侵权与高空抛物侵权不同,在高空抛物情况下,行为人只要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即可免责。
    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第一,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当行为人只有一人时,不可能成立共同侵权。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第二,共同实施侵权行为。
    这一要件中的“共同”主要包括三层含义:
    1、共同故意。数个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成立共同侵权行为。
    2、共同过失。“共同过失”主要是数个行为人共同从事某种行为,基于共同的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损害。
    3、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相结合。
    第三,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第四,受害人具有损害。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对提供的服务行为直接造成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才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 因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你可以请求商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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