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16年9月7日,在芜湖鸠江区官斗门路,早晨5点左右,有一位扫大街的阿姨,今年63岁,推着一辆三轮车在慢车道行走,去扫马路,被一辆电动车撞了,受重伤,肇事者逃逸,已经报警了,先在住医院治疗,单位上给买了意外险,签了工作协议书,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单位领导说现在只能用意外险,不属于工伤,两者误差大吗?
家庭经济不宽裕,现在该咋办好?谢谢你!

2018-11-13 17:4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 劳动合作协议是指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劳务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单位不承担劳动者的保险、工资、福利等各种待遇。只是把这一部分工作承包给劳动者完成。
    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聘用关系。单位负责劳动者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各种待遇,同时劳动者要服从单位的领导和工作分配。
    如果是劳务合作,劳动者就要自己承担工资、社保、工伤等风险。
    因此在签订劳务合作费用时,要把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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