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早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当时死亡,车辆那边基本谈妥,工伤保险那边还能得到赔偿吗?如果能.能赔多少?

工伤索赔
2018-11-13 18:01: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死者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因第三人侵权造成损害,且构成工伤,其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又是侵权行为的受害人,用人单位和侵权人均应当依法承担各自所负赔偿责任,即使该劳动者已从其中一方先行获得赔偿,亦不能免除或减除另一方的赔偿责任。因此,可以同时获得两方赔偿。
  • 属于工伤范畴。48小时之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亡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标准履行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工伤死亡具体计算公式

    1、丧葬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 配偶:

    a、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b、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40%

    (2) 其他亲属:

    a、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

    b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c、子女未满18周岁的;

    d、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e、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f、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30%

    (3) 孤寡老人或孤儿

    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5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计算: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6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