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骑摩托车被撞,交警说对方全责,我人没事,该怎么赔呀?

2018-11-13 19: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这个问题需要综合考虑,首先,要考虑您的全责被判定的对不对,若不是全责对您承担的经济责任就相对小一些了。 其次,对方的大货车除非全部报废,否则过错方按过错程度赔偿购车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般情况下是按过错程度赔偿的维修款。
    然后,交通、住宿、误工费等费用有一定依据的,有的要依据当地标准实报实销,有的要依据当地标准计算,所以您要认真计算,不合理的部分不能承担。。
  • 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后,对方如果不承认,可以搜集其不承认理由的相关证据,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复核。如果没有提起,那么无论对方是否承认,事故责任认定书便为既定事实,没有什么可说的。
    如果涉及赔偿问题,可以走诉讼程序,一般法院会以事故责任认定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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