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一直就怀着说我们都是婚姻破裂,但是我不会那样觉得。由于她要我觉得到她先外遇。如今两地分居一年多,他提起诉讼了。也没有捉到他外遇的直接证据。我非要去应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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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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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因出轨起诉离婚,作为被告需要了解起诉状的内容,明白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先明确自己是否同意离婚,再结合自己意愿,准备答辩状、整理反驳的证据,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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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起诉离婚的,另一方应积极应诉,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开庭时出庭参加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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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