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农村平房,他当时是填了洞建的房子,没有住宅基础证,我是非农籍者,没有个人签字的买卖协议,公证,之后想拆迁,协议中写明拆迁所得都属于我,我能接受拆迁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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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64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不动产享有所有权,所以农民对自己合法建造的房屋理所应当可以进行处分。买卖就是一种处分的形式。其二是有关农村房屋买卖的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禁止规定,反而在一些法律法规中可以找到有关农民能够出卖自己合法房屋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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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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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问题,双方没办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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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