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孩子入户口的手续。具备的手续证明有:结婚证、准生证、孩子的出生证。由于我们夫妻双方都在国外,基于种种的原因,我们需要把孩子的户口入到女方的户口所在地。多次带着三证,向女方所在派出所咨询相关事宜。派出所给予的答复是只要居委会出具“准入户单”即可办理小孩入户手续。可是居委会却以多种理由一次又一次地推脱。说是计生问题,需要男方那边办理“计生统计表”。这个证明办完了,又过了一段时间。居委会派人跟我们家人一起去派出所,说是要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落实情况,我们的家人也听从意见,就在家里等待其消息。如今又再过一个月,还是没有任何消息。打电话去派出所再次咨询,派出所给予的答复还是只要居委会的“准入户单”即可办理。但是居委会,这次给予的理由却是,女方的户口本没有体现“结婚”二字。如此推拖,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处理?盼给予回复。谢谢! 律师,你好<p>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孩子入户口的手续。具备的手续证明有:结婚证、准生证、孩子的出生证。由于我们夫妻双方都在国外,基于种种的原因,我们需要把孩子的户口入到女方的户口所在地。多次带着三证,向女方所在派出所咨询相关事宜。派出所给予的答复是只要居委会出具“准入户单”即可办理小孩入户手续。可是居委会却以多种理由一次又一次地推脱。说是计生问题,需要男方那边办理“计生统计表”。这个证明办完了,又过了一段时间。居委会派人跟我们家人一起去派出所,说是要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落实情况,我们的家人也听从意见,就在家里等待其消息。如今又再过一个月,还是没有任何消息。打电话去派出所再次咨询,派出所给予的答复还是只要居委会的“准入户单”即可办理。但是居委会,这次给予的理由却是,女方的户口本没有体现“结婚”二字。如此推拖,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处理?盼给予回复。谢谢!

2018-07-12 05:4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1)核实双方姓名 、出生日期、离婚意愿;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婚姻登记处; 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应持有下列证件、证明: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二)由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不在本区、本乡或本镇申请结婚登记的一方当事人,其《婚姻状况证明》须加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公章;   
    (三)由指定医疗保健单位出具的认定可以结婚的《婚前体检证明》;   
    (四)本人正面免冠近期二寸单人照片三张。   《婚姻状况证明》应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以及双方不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内容。   离过婚的当事人申请再婚的,应持有离婚证件(《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下同)。
  •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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