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王某骑电动车途中遇一出租车乘客下车开门时,车门与其相撞摔倒轻伤,与司机协商未达成一致,后司机开车离去。随后王某报案事故被认定,司机陪同检查无大碍,王某索要几千元。若不然就去医院做各种检查要司机报销。司机应如何做?此类事应如何赔偿?赔多少?

2018-11-13 22:3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像这种小轿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处理步骤如下:
    首先、由交警定责,出具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书不同意的,可以去上一级机关申诉
    其次、医药费从严格意义上是自己先垫付的、对方可以不用出面和垫付
    最后、等你伤好出院后,可以拿相关医疗费发票,去交警队,让交警通知对方来交警队协商处理事故,一般机动车都是报了保险的,所以还会有保险公司人员在场,当场确认理赔金额
  • 乘客乘车遇车祸,就获的赔偿如下
    一般伤势索赔有几项
    一 医疗费
    由医院出据的收款收据为准,它抱括:药费、住院费、各项检查费。赔偿额按双方协定或法院判决来定。
    二 误工费
    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定。
    三 交通费
    应当以实际收据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四 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般是指受害人及其亲属处理交通事故或就医时发生的费用。
    五 营养费
    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六 后续医疗费
    除以上六项外肇事方还应支付受害方实际治疗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支付。超出部分按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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