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十多个农民工找老板要钱,老板不给,结果发生冲突,没有受伤,就是老板在车里,农民工不给他走,看了好几个小时,现在被告非法拘禁,农民工都被抓了,该怎么办

2018-11-14 01:53: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非法拘禁时间标准,不是追究法律后果绝对标准,只要存在非法拘禁行为,即应当追究法律后果,只在是处罚形式上有所区别。对于入罪的时间,在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有时从情节和危害后果的认定要优于时间上的认定。对于时间入罪,在1999年8月6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进行了规定。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
    件。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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