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10岁的女儿和我的前夫在一起,现在我的丈夫有一个5岁的儿子,现在想离婚,男人想把孩子给我,但我已经有一个10岁的女孩,儿子不能给我,怎么做,不会被迫给我。

离婚
2020-08-19 01:25: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超生多名孩子养不起,抱给别人养,涉嫌违反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  第三条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 两岁到十岁的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谁,要看谁抚养孩子对其健康成长更为有利。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探视,双方协商为主,协商不成法院才判决,两岁到十岁的孩子一般归属生活条件较好的一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