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省道正常行驶(无任何违章)一老人横穿公路我朋友鸣笛减速,老人至中线停止,我朋友即欲加速通过,老人突然加速横穿,朋友避让不及,致使老人死亡。当地交警判我朋友全责(对责任判定我朋友提请行政复议,但因检察院批捕,复议被中止)我朋友现被交通肇事罪起诉,请问我朋友构成交通肇事罪吗?如果法院判的话会判缓刑吗?

2018-11-14 07:55: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界限
    两者都会出现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后果,但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对于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表现为过失的心理态度;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则表现为故意的心理态度,这是区分两者的关键所在。
  • 构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要素构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四个要素是:
    1、事故必须是发生在道路上的。
    2、事故必须是因违章行为造成的。
    3、事故必须要有损害后果。
    4、当事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二、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的条件
    1、当事人各方中至少有一方使用车辆,如果各方都是行人而发生的事故,则不构成道路交通事故。
    2、至少有一方车辆是在运动中,如果行人自己撞在停止的车辆上,则不认为是交通事故。
    3、必须具有交通性质,非交通性质造成的事故,如军事演习、体育竞赛等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均不属道路交通事故。
  •   交通肇事造成对方两人死亡,受害者家属已经谅解,可以判处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案发后自动投案,认罪态度良好,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具有悔罪的表现,可以从轻处罚并且适用缓刑,一般作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的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