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证明自己没有肇事逃逸需要哪些证据?肇事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当时我的车与对方车出现轻微摩擦,我半信半疑的感觉好像没有事。当时车上还有我一个朋友和弟弟,我们都觉得可能没碰着,没事,或者是轮胎擦了一点,然后我看对方也没有叫我说协商,然后我就离开了。结果过了一会被事故科打电话说肇事逃逸。这种情况下,是肇事逃逸吗?

2018-11-14 07:5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另,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 逃逸车的车主没有证据证明当时不是他开的车,公安机关就应当认定他是肇事司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
  •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说明了事故发生后逃逸的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但是如果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均有过错,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
    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破坏、伪装现场、毁灭证据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该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的共同行为场合,应当由各方当事人均分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