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征收补偿款能不能继承

2020-08-19 10:2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村委会无权自行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农民工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三种:
    1、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 家庭成员死亡后,其民事主体资格已经丧失,不能对承包的土地进行管理和使用,已经不是土地承包经营主体中农户的成员,所以其不能再对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征用补偿款也就不能成为其个人的遗产。
  • 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看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组织再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以保障失地农户将来的生产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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