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A,我完婚五年了,常常争吵,家庭暴力,是我2个小宝宝,一个三岁,一个6个月,我想离婚,男性离不了,把我的身份证也取走了,我该怎么做?

离婚
2020-08-19 10:5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案件中的损害赔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 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 一方要离婚,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 一方有家暴一方要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起诉需要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书、原告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子女出生证、被告的户口本或居住证明等,最为重要的是要收集家庭暴力等相关证据。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遭受家暴的一方还可以就家庭暴力的侵权行为向另一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