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已62岁了,有哮喘病,没有劳动能力,有一女儿,嫁人了,能办农村低保吗

2018-11-14 09:0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领养老保险金之前丧失劳动能力的,是否可以提前领取已缴纳的养老保险?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由此可见,在领养老保险金之前因病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是不可以提前领取已缴纳的养老保险的,但是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 申请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律以户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低保申请书、家庭收入、财产证明、申报承诺书、家庭状况授权委托书。如无行为能力,可由村委会代其提出申请。
    低保申请书由户主签字确认,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字。各乡镇要组织专人指导申请对象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凡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对象,乡镇人民政府一律不予以受理。
  • 根据国家最低保障制度,城镇居民享受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应以家庭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家)、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
    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低保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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