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套房子,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已经两三个月了,但是社区仍然很乱,设施还没有完工,路灯还没有,开发商说可以拿钥匙装修,请问我可以退房吗?

2020-08-19 12:58: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
    一、二条所列条件。未取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 由于买房子者自身的原因退房的,不能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