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交通事故面部受伤,嘴里受了伤,但留下伤痕,警察判断对方的车辆是全责,当时没有协商赔偿,司机说已经进行了保险赔偿,现在推迟了一个月,可以进行民事诉讼申请赔偿吗?

2020-08-19 13:5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划分责任,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如果有争议,建议您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确认。对方既然起诉,建议积极应诉。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车辆、物品及其有关设施损坏,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应当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对此应作如下理解:
    1、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 对方全责,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1、及时报案、报警。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车主应如是叙述事发经过,提供相应证明和照片等。
    3、核价。
    4、提供单证。
    车主在交管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向提交保险公司事故。
    5、领取赔款。
    注意提交的证据包括保险单复印件、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
  • 发生车祸,对方全责的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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