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020-08-19 14:31: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法》286条规定,行使法定优先权有两种方式:①发包人和承包人协议折价;②申请法院依法拍卖,且这里的拍卖仅限于通过法院来实现。
  • 在法定优先权成立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此催款通知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该催告的合理期限,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催告期限为28天,属于约定期限。
    没有约定的,可根据工程价款标的大小掌握合理期限。一般来说,最长为两个月。行使法定优先权有两种方式:1发包人和承包人协议折价;②申请法院依法拍卖,且这里的拍卖仅限于通过法院来实现。
  • 首先是催告程序。在法定优先权成立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其次是行使方式:①发包人和承包人协议折价;②申请法院依法拍卖。然后是行使期限为6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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