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爸爸妈妈都过世,有三个孩子,一个孩子比爸爸先过世一年,也有两个女儿,资产仅有一套老房子该如何分

2020-08-19 17:4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关系有孩子关于分割共同财产问题:
    在我国,同居受法律保护的成分是极为有限的。实践中,法院处理同居关系引发的财产分割案件,通常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
    一般而言,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的,也按共同财产处理。
    现实生活中,如果您遇到因同居而产生的相关问题或者是纠纷,尤其是同居期间财产和子女的相关问题,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千万不要用非法手段解决,要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 建议到本律师办公室面谈,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88号(莲花国际)A座8-6 ,李律师,15023363633
  • 被正式收养的小儿子没有继承权。三个儿子的子女及两个女儿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均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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