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爸和阿姨被车撞了,现在在医院检查完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我父亲的下颚上缝了4根针,肚子上有局部淤血和左脚疼痛。 我阿姨左脚黑蓝肿痛怎么办?现在加害者也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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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起诉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要对对方承担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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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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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建议休息诊断,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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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