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6年11月5日借款16年11月20日偿还。 担保人不归还。 我是保证人。 这件事已经过了一年多了。 有保证责任吗?这段时间没有任何联系。 连带责任还是一般保证

2020-08-19 20:3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多数P2P平台都采用了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简单的说就是每月固定还多少。跟房贷类似。这样每期需要承担的偿还压力会相对比较轻松,更适合工薪阶层。几乎所有P2P平台都要求借款人使用网银进行还款。
    p2p网贷的还款方式主要有3种,其实用不同的方式还款,最后得到的收益可能会不一样:
    1.按月还本息这是一种被广泛采用的还款方式。借款人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到期还本息。
    2.到还款日期时,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 。
    3.月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每月偿还固定利息,最后一期偿还全部本金
  • 保证人提供担保的,一般按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可以认定为连带责任。
  • 借款人借钱并有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一般是由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借款人不偿还借款的话,则担保人需承担担保责任,偿还借款人的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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