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八月份向单位提辞职,但辞职报告一直在我手里,一直没下来,近期单位给我办好了个人申请辞职,请问可以领失业金吗?不能领可以告他吗?

2018-11-14 11:14: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辞职报告,单位无法停缴社保,这是社保局相关规定所限,停缴职工社保必须要有离职证明,单位不能无故终止职工社保的缴纳。
    当然如果本人虽无离职报告,但长期不在岗,在单位通知后仍拒绝到岗的,单位可以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为由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凭该文件也可停止社保的缴纳。
  • 自己主动辞职不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相关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国务院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
    (1978)104号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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