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问,我租房拆迁,签了三年合同,还没到期,房东没有提前跟我打招呼,现在让我搬家,她想赔偿我吗?

2020-08-20 04:2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 你好,就看违约事由进行赔偿。如果是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照对方违约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租。
  • 你好,一般可以按租房合同违约赔偿处理,实践中通常是约定支付押金数额的违约金,少数是按照合同未履行的时间来计算具体的违约金,建议结合实际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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