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儿子还不到三个月,我想建议我判断离婚的孩子是谁,我丈夫给我打电话,让我耳聋,住院了,在医院照顾我,他妈妈给她打电话回来不照顾我

离婚
2020-08-20 05:0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 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到法院,哺乳期内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时,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岁到8周岁之间看,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和双方的抚养能力;已满8周岁,当事人应征求孩子的意见。但是,在离婚时,孩子具体归谁,可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