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欠我的朋友这笔钱,因为我给他我的工资卡是为了扣钱,但是现在我说完了,我把它还给我,但是说现在他要钱不给我收据,并说我没有付钱。

其它
2020-08-20 05:4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实际支付的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支付的工资视为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 在有收据的前提下,债权人可以跟债务人协商归还欠款。协商不成的,可以凭借收据、转账凭证等证据,到债权人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款借款。
  • 借款不还有收据的,可以先与债务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收集证据起诉债务人,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建议收集有其他证据等材料一起证明,可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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