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想立遗嘱,继承所有的财产,我是他的女儿,我有了哥哥,但已经死了,只留下他的儿子,跟着姐姐的生活,我父亲的想法好吗?

2020-08-20 09:49: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因此,该房产的一半应当由男方(即继父)的子女、父母、配偶继承,如果男方去世后女方未再婚,则另一半由女方(即母亲)的子女、父母继承。
  • 母亲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份额。父亲的财产份额应当进行法定继承。
  • 您好,你父亲是否和继女形成了抚养关系?如果形成对方是可以继承你父亲财产的。当时你父亲结婚时继女多大?现在遇到遗产分配纠纷吗?具体您可以点击我的个人主页有我的联系方式跟我说下详细情况,以便我更好的提供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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