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开我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受伤严重。向法院对我的车车进行了财产保全,在法院查封两个月了,我朋友没有能力把车给我提出来。对方只起诉了我朋友自己一人。我曾经去法院要车,法官告诉我如果我朋友不赔偿将来就执行我的车,但是我咨询律师告诉我法院保全的是案件意外第三人的财产是没有道理的。但是法官的回答让我感到无助,请问现在法院报全我的车是不是属于保全错误,律师的意见让我提一份保全异议,如果我提出之后法院还是不放我车的话,我是不是可以立即可以提起上诉《我朋友有驾驶证不酒驾,我车不漏检,只有一交强险》,请问事情到了现在该如何解决

2018-07-12 06:57: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的,交强险也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受害人损失。保险公司不得因醉驾拒绝赔偿。 
    2、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后,有权向醉驾人追偿。  最高法院关于交通事故的司法解释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 酒后驾车交强险能赔吗,  
    1、酒后驾车在交强险的条款中未列明在责任免除范围中,故在交强险中是可以赔付的,赔付额度是按照交强险限额赔付(三责车物损2000元,三责医疗费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2、醉酒驾驶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应该拒赔。但是交强险同时还规定,由于醉酒驾驶而造成受害人受伤需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内垫付。对垫付的部分可以依法进行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3、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是认同公安交警部门的血检报告和认定来区分酒后和醉酒的(血检报告中酒精浓度20-80mg/ml的为酒后,高于80mg/ml的为醉酒)。  延伸阅读:出了交通事故交强险能赔多少  
    1.责任限额
    12.2万。  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分别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2.其中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3.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在五日内提车,如果对方申请法院财产保全的话,当事人提车时需要找法院办理案件的法官,提交与对方保全价值相当的财产作为担保,才可以去交警队提车。
      对方有申请法院财产保全,扣押车辆的权利。
    1.交警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是应该把车辆交还,因为扣押车辆是为了查明事故原因,现在事故原因已经查清,事故责任已做认定,交警不应该再扣押车辆。
    2.对方只要因当事人的责任而造成损害,其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目的是判决后得以有财产执行)。
    财产保全有两种,一种是起诉前财产保全(单纯保全车辆程序,然后15日内要起诉,否则法院解除财产保全);一种是起诉前财产保全,起诉的时候一同申请财产保。
    3.法院财产保全要给保全车辆的裁定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