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晚上20:30左右下班途中,本人靠右行驶被逆行的电动车撞上,肇事者逃逸,报警后朋友去派出所看监控只能看到背影,看不到正脸!警察说他们不管这事,报交警,第二天上午我朋友去了交警大队,签张事故单子了事,现今公司报工伤要事故责任认定书,与事故当天相隔数十天了,请问事故责任认定书应怎么开?如果交警不开怎么办?

2018-11-14 16:15: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对现场进行勘察,在勘查后制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双方可以先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来确定责任的划分,并在交通行政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来确定,从而最终确定相关的赔偿金额。
    具体赔偿包括医疗费等等。
  •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你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就可以了。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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