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结婚本来想迁移户口到我老公这边,回去在派出所把户口下了,现在又不打算上到这边,我那边户口还在不

2018-11-14 19:13: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二、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女方迁往男方处——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到男方户籍地以“夫妻投靠”为由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和男方的户口本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男方迁往女方处——除了不需要计划生育证明外,其他的按上述流程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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