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应个人老板的工作派遣,驾驶者有驾照d本,驾驶(个人老板所有)摩托三轮(手续齐全)在城市道路上行走,(应该是超速)。在没有红绿灯也没有斑马线的直行线上撞了一位横穿马路的行人,驾驶者报警,打急救电话,没有逃逸,被撞者在医院的第二天,我给交警对送去2000元医药费,第三天,被撞者不治身亡,驾驶者已被拘留,请问这种情况,属于交通肇事罪吗?该如何赔偿?个人老板应该有赔偿责任吗?

2018-11-14 20:05: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发生事故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伤残者的户口、实际损失的票据、月收入、误工时间、伤残等级、被抚养人年龄、当地统计数据等综合计算,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刑罚中规定交通肇事罪第一种情况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种情况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种情况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只是刑罚中笼统的规定,至于到具体案件,就需要具体分析,才能有比较明确的量刑标准。
    如果发生事故时没有逃逸、积极抢救伤者,如实供述事故发生的事实,这些情形一旦确认都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同样,受害人能够得到充足的损害赔偿也可以从轻处罚。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