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问,三年前我们去了民政局登记结婚,因为我个人原因,没有拿结婚证,现在资料上显示是结婚了,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取消结婚呢,

2018-11-15 09:07: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3、结婚双方的合影;
    4、九块钱;
    5、要结婚双方本人到场;
  • 如果当事人压根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双方属于同居关系,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双方没有结婚,就不涉及离婚,如果双方分开,实际就是自动解除同居关系的行为。但是,如果双方育有子女,或者有共同财产争议的可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只拿户口本到民政局不可以补办结婚证,还需要身份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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