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两天我和朋友喝酒后,朋友开车和出租车在盐都相撞,人都没有大事,车辆损伤比较严重,当时他证没有带,他叫我说是我开的,我就说我开的(做了笔录)后来两人抽血,过几天交警找我们去拿验血结果两人都是醉酒我认识到严重性,,交警让我核实时当时情况是我翻了供,请问我会受到什么处罚,我朋友会受到什么处罚

2018-11-15 09:5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驾标准:按照2013新交规酒驾处罚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即视为酒驾行为。也就是说,如果驾驶员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就会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酒驾处罚:按照2013新交规酒驾处罚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终身不得增驾A、B照。
    另外,只要有酗酒和吸毒史记录的驾驶员,一律禁止驾驶学校校车。
  • 酒后驾驶分两种: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1000-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期间不能驾驶车辆;
    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5000元,5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资格,拘留15天以下。
  • 酒后驾驶出租车的处罚是什么,  出租车属于运营机动车,其司机酒后驾驶属严重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同时可对其处以五百元的罚款。  如果是醉酒后驾驶出租车或其他运营机动车的,社会危害性更严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将驾驶人约束至醒酒,以免造成严重事故,危机行人及乘客安全。  对于醉酒驾驶运营机动车的驾驶人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另处2000元罚款。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出租车事故怎样赔偿  
    (一)客运出租车所有的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租车系个人购买,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出租车公司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其财产不足清偿时,不足部分由出租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出租车由司机个人所有,司机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司机个人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个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对该出租车进行集中管理和服务的机构不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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