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你一下醉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四个月了,现在还能被判缓刑吗?

2018-11-15 10:28: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八、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如果没有交通肇事,只是醉酒危险驾驶的话,态度良好是不一定会追究刑事责任的。危险驾驶罪:包括飙车和醉驾,处拘役,并处罚金。
    交通肇事罪的:是造成事故,并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以上,另外要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者有人员重伤、死亡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八、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