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属于省事业单位,单位有档案,还有研究生培训学费2万,单位违约金大概3万。我要申请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还有就是如果不申请辞职,就直接去其他公司上班可以吗?(其中可能牵扯现工作单位和后面工作单位的社保缴纳问题)

2018-07-12 08:1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员工在试用期离职,不必支付违约金。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用人单位除以下两种情况外不得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企业违规收取违约金,劳动可以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 辞职违约金注意:
    劳动者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可超过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亦不可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中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其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来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资金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照月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若是不符合以上规定是不能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只要按照程序去辞职就可以不用交辞职违约金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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