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去年11月份在送外卖的途中 骑的电瓶车逆向行驶(慢车道)在行驶过程中 突然从快车道拐进来一辆电动车 把我撞倒了 对方当时人就跑了 我被自己的电动车压在腿上 后来打电话到公司 同事带我去医院检查 脚外踝骨折了 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 走路还是痛 请问 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几个月没有上班的哪些损失吗 比如医药费 误工费吗 我们以前也有同事受伤公司只给报销80%的医药费 (我是兼职送外卖的干了一个多月 从早上十点到晚上六七点结束 我晚上还要到别的厂里上班的 我是属于逆向行驶被撞倒的 像我这种情况好申请工伤让外卖公司赔偿我的一切损失吗)非常感谢您 谢谢 我如果请律师帮忙办理大概想要多少钱  谢谢您的帮助

2018-11-15 12:27: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索赔中误工费计算方法: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 这个可能认定为工伤,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能被认定工伤,这个需要结合多个方面来看。
    1、需要严格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标准,那就需要判断事故发生的时候是否正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项或者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这个是认定工伤的标准,而是否符合这个标准,最后能否认定工伤是由工伤认定部门经过专业判断后作出。
    2、需要结合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来看,因为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与划分的责任有关,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工伤认定,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是法定工伤认定的条件。
  •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交通事故工伤包括以下情形: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另外,要满足下列条件:
    ①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②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③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④机动车事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