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醉驾,无证驾驶摩托车,当时抓到了,但是需要住院没有抓捕,之后出院没有联系警察走了,换手机号了,现在抓到了,在看守所,多久能判,大约判多久?没有肇事,自己受伤了

2018-11-15 13:2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后无证驾驶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刑事犯罪,民事的行政拘留才在拘留所。涉嫌判刑的都是关到看守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但是,如果表现好,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 一、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可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不构成犯罪的,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以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相关规定:
    1、《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2、《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此可见,只要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均在刑事制裁之列。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因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辆,因醉酒驾驶摩托车上路,同样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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