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儿在指定医院住院,医生硬说医保卡在此不能使用,医保中心追问他,他答应了,放下电话还是不能报销,我该找谁说理去?请指路?

保险赔偿
2018-11-15 13:54: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院报销用医保卡报销,但是现在是一卡通。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1、医保卡;
    2、门急诊病历本;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发票。
    医保报销比例:
    1、前提条件: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2、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3%、一级医院88%、二级医院86%、三级医院84%,
    3、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
    96.5%、一级医院94%、二级医院93%、三级医院92%,
    4、其余费用由个人负担。
  • 住院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报销流程:首先,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有医保的患者,要出示身份证、医保证、然后办理住院手续,登记住院。这样才能保证在医院的部分开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然后如果想要出院,这时候需要
    (1)主治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书,去门诊收费处盖章生效;
    (2)住院通知单,住院押金条收据;
    (3)身份证、医保卡。拿着上述手续和材料,去办理住院手续的窗口办理出院并且报销就可以了。办理完成,工作人员会给你出院通知单,包含各种开销明细,报销范围、报销金额等等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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