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哪些案件检察院可直接受理

刑事辩护
2020-08-23 21:48: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法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贪污贿赂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
  •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有:
    (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
    (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等等。
  •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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