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3年3月12日顺产一男婴,请问如何申请社保生育津贴?这期间的生育津贴如何计算?另请问这种生育津贴的最终受益是单位还是个人呢?

妇幼权益
2018-11-15 14:58: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育津贴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女职工收入损失的现金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限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如何申请生育津贴呢?   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对于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的,需提前报备代理公司,并提交相应资料给代理公司由其协同申报,对于好易保这样的网上社保服务平台,便可网上直接上传资料、网上申领。
  •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等。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 生育津贴期限:
    1、发放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可以不发放工资。生育津贴实际低于工资的,单位应该予以补差。不属于生育津贴领取期间的,单位应该发放工资。
    2、生育津贴申领的方式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是职工自行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申领手续,自行到银行领取生育津贴的。有的地方是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备案手续,社保中心将生育津贴打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进行发放。不过,无论那种方式,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都有时限的。关于实现问题,应该咨询当地社保机构,当地采用个人自行申报,还是单位办理的方式,再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