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保险公司上班不到一年就离职了,之前公司帮助给交一部分社保,现在离职快半年了,原单位跟我要帮我交的一部分社保,可以不给吗?

2018-11-15 16:34: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你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了,劳动关系不存在了,单位也到社保办理了你的减员手续了,你也拿到回工回执了。就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回工回执,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服务中心报到,进行失业登记,同时办理个人缴费手续,或再就业单位缴纳,或暂时搁置。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不交社保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未给你交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这样做
    1、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社保
    2、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3、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
    4、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你已经跳槽了)
    5、有其他损失的,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发放社保补贴,但不交社保依然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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