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38岁,媳妇36岁,媳妇户口在外地、在北京工作,2005年生的小孩,因为媳妇单位没有上生育保险,所以生育费用没有报销,听说这种情况男方可以申请晚育津贴,我现在还可以申请吗?

2018-11-15 18:13: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配偶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希望您继续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注意

    1、想要享受“生育险”报销和生育,那么你需要连续缴费一年左右(大部分省份的规定,部分省份可能略有不同)。需要注意的是要连续一年,中间不能间断。

    2、生育险报销的是分娩时的费用,孕期检查的费用是不包括在内的,不过检查费用可以刷医保卡。
    生育险的报销也对分娩医院有要求,报销金额也不一样。
  • 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首先,男性参保生育保险没有报销功能的,必须女性才有报销功能,但你可以申请护理津贴等,产假护理等。  其次,是这样的,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  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如果已经辞职,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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