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承包了公司的加工产品,工人自己招的工资也是我发放,属临时工没有社保及合同,我和公司只是简单的签了份协议,目前有个工人出站工伤事故,正在住院治疗当中较为严重,请问后续赔偿问题公司是否有义务承担,

2018-11-15 19:5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发生工伤时的医疗待遇有: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住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工伤津贴:在工伤医疗期内职工享受工伤津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7、伤残就业补助金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伤住院有没有护理费?
    一、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该按规定向劳动保障局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职工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用人单位未提供护理或同意职工自己安排护理的,护理费标准按以下情形处理: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除外。工伤职工出院后,如需护理的,应凭医疗机构证明,按上述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安排护理人员的话单位无需再另行支付护理费。与用人单位有关于工伤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仲裁进行工伤索赔。与用人单位有关于工伤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仲裁进行工伤索赔。

  • 1、工地上工人受伤,工人与包工头之间属于雇佣关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所以,本案中工人受伤,雇主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可以要求包工头赔偿;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包括医药费与诊疗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其他费用单据确定的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  交通费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但交通费凭证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  如果医嘱需要加强营养的,应补偿受害方营养费。
    七、残疾辅助器具费  如果医嘱需要购买残疾辅助器具的,应赔偿受害方残疾器具费。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依据伤残等级计算的,伤残等级分1-10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最多赔偿20年,伤残等级每降低一级,赔偿金相应减少10%。
    5、本案中你方已经给对方治好了,如果除了医疗费之外,还赔偿了其他费用,并且双方已经达成协议,那么对方无权再来要求赔偿,你方可以拒绝其索赔要求;
    6、如果对方闹事,情节严重,很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你方可以报警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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