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亲戚,他无证驾驶摩托车,经过一电车时,无发生碰撞,但电车无故跌倒,其后我亲戚报警,结果电车驾驶者送院后死亡,我亲戚并无喝酒行为,并有多名证人证明无发生碰撞,但怕日后找不到那些证人,现在我亲戚被派出所拘留。请问这样的情况会被判刑吗?或者会有什么处罚?谢谢。

2018-11-15 19:59: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无证驾驶:罚款2000元、暂扣车辆、拘留15天。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终身不得增驾a、b照。

    只要有酗酒和吸毒史记录的驾驶员,一律禁止驾驶学校校车。


    此外,未领取驾驶证的人员发生上述酒驾行为,与有驾驶证发生上述行为的驾驶员一致,在规定期限内不得领取驾驶证。
  • 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的驾驶员,要从二个方面进行处罚:
    1,在行政责任方面,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
    2,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驾驶员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