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纺织厂噪音太大女职工怀孕了,公司如果办理停薪留职社会保险应该公司缴纳的一部分需要自己给吗?

2、纺织厂一位女工一年内2次人流,但是没有结婚,公司批事假还是病假?第二次如果休假30天以上,公司需要缴纳的那部分社会保险需要自己承担吗?

2018-11-15 23:1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依照《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为其参加了工伤保险,但其后违反规定停缴或者欠缴工伤保险费的,停缴、欠缴期间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安装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发给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大龄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费补贴:
    (1)办理退出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登记备案手续;
    (2)实现非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其他形式就业或缴纳社会保险费;
    (3)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
    (4)本人要求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费补贴;
    (5)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含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
    (6)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7)被劳动教养或判刑收监执行;
    (8)出国定居;
    (9)死亡。

  • 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
    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领退休工资和享有退休医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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