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亲戚在浙江金华醉酒驾驶车辆,被交警拦住后事后检查血液酒精含量137/mg没有造成后果,现在已经在拘留所够20天了,听说还要坐半年牢,这种处罚是否合理合法?你们能不能给我做个解答;我的号码:15155252011  谢谢!

2018-11-16 05:48: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或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根据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此,醉驾一般拘留15天。
    酒驾一般是吊销执照,处十日以下的拘留。
  • 醉酒驾驶怎么处罚: 
    1.醉酒驾驶一律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而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除了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精含量80mg~100mg/100ml的醉酒驾驶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15日一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一下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酒精含量大于100mg/100ml的醉酒驾驶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对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又不同:饮酒后驾驶暂扣3个月驾驶证,处500元罚款;醉驾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此外,一年内有醉酒驾驶行为,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机动车教练员酒后随车从事教学活动的,按照机动车驾驶人酒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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