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酒驾摩托车,无牌无证,我在十字路口等红灯,红灯变绿灯后,我以每小时10公里的速度左转弯,当转到一半路程时,对方速度很快的撞到我车中间位置,下车后我发现对方喝酒了,于是报警了,双方车辆都已扣押,请问,我的车什么时候能开回,我有责任吗?如果对方拒绝赔偿,我该如何做

2018-11-16 10:14: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和货物损失应首先考虑己方车辆和对方车辆的保险险种及保险金额。交强险的财产损失为2000元,对货物损失来说是杯水车薪,就看对方有没有商业三责险(一般情况下其保险金额为50万元),如果有,由对方车辆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金额范围的损失,按照事故责任比例由对方承担赔偿。
  • 酒驾驾驶证吊销后又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 你好!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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