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第二个孩子出生在 二胎政策之前。因为家庭贫困无罚款能力就被已被当地计生委起诉到法院并已经纳入失信人名单。现在最高法出来新政策。过两年我的黑名单会取消吗?如果取消。那什么时候开始算。我着情况

2018-11-16 11:58: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胎罚款又叫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城镇居民是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
    农村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乡(镇)农村居民 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实际收入是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对其超 出人均收入部分还应当缴纳一倍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 全会公报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允许“二孩”而不是“二胎”,例如已经生育双胞胎的夫妻就不能再次生育。经过单独二孩放开到如今普遍允许二孩的过渡,“到现在这个时点发布调整,很重要的原因是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五中全会恰逢其时讨论十三五规划,两个节点交汇在一起,形成了这个利好的政策出台。”

    从双独家庭生二孩,到单独家庭生二孩,再到现在的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调整虽然是渐进式的,但间隔时间不长,表明政策的调整和推进态度很坚决。
  • 婚生育的孩子上户时需要交纳一定数目的罚款,叫做:社会抚养金,社会抚养金各地的数目不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 , 所以具体看你们当地的人均收入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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